
龙岩中心城市普通商品住房执行新标准
作者:admin 来源:龙岩新思维网络 时间:2012-02-05 05:19:22
导读:
闽西新闻网讯 (记者 林阿玲) 继去年初我市调整中心城市普通商品住房标准后,近日市政府再次对中心城市普通商品住房标准作出调整,现在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并备案且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可认定为普通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单套实际成交总价低于100万元(不含地下车库、车位)。
此次中心城市普通商品住房标准的建筑容积率和单套建筑面积两项参数与调整前不变,房价参数则由每平方米单价改为单套成交总价,即由此前的“实际成交价格低于6300元/平方米”调整为“单套实际成交总价低于100万元”。普通商品住房与非普通商品住房在契税税率、金融信贷政策等方面有所差别。业内人士分析,新标准的执行,对于购买单价较高的单身公寓等小户型商品住房消费者而言将带来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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